各会员单位:
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 民发〔2014〕225号 )和协会在2018年七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决定在协会会员单位范围内开展2022年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是本协会会员单位;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成立时间达三个会计年度及以上;
4.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二)按《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每次评价结果有效期为3年,现持有协会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且其证书仍在有效期内的AA及以下等级的,可参加申请升级。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需按照协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见附件2)规定,填写《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见附件3),同时提交与申报表相对应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按申报表中“填表须知”要求进行分册装订,且在封面加盖企业公章。
2、请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份邮寄至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同时将信用评价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发送到本通知指定的电子信箱。
三、信用评价费用
1、按协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协会收取信用评价服务费的标准是人民币壹万伍仟元。考虑到近期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本次信用评价服务费在原规定标准的基础上降低叁千元,收费壹万贰仟元(12000.00元),请申报单位在寄送申报材料后的一周内办理支付。
2、汇款账户
户 名: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账 号:320756034513
3、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在汇款后请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信息和邮寄收件人信息发送到本通知指定的电子信箱。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A座1307室
联系人:李国林
电子信箱:xinyong@ccesda.com
电话:010-64820445 ,13601132068
邮 编:100101
附件: 1. 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2022版)
2. 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3. 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注:附件1 可从协会网站www.ccesda.com直接下载)
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2022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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