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 民发〔2014〕225号 )”和协会在2018年七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在协会会员单位范围内开展2023年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凡符合协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19版)规定条件的单位,均可自愿申请参加2023年企业信用评价。
2、按《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每次评价结果有效期3年,现持有协会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且其证书仍在有效期内的AA及以下等级的,可参加申请升级。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信用评价的单位,请在2023年7月底之前按照协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见附件2)规定,填写《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与申报表相对应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按申报表中“填表须知”要求进行分册装订,并需在封面加盖企业公章。
2、请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邮寄至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同时将信用评价申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电子版文件发送到本通知指定的电子信箱(其他附件材料不需提供电子版文件)。
三、信用评价费用
1、按协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协会收取信用评价服务费的标准是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请申报单位在寄送申报材料后的一周内办理汇款支付。
2、汇款账户
户 名: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账 号:320756034513
3、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在汇款后请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信息发送到本通知指定的电子信箱。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A座1307室
联系人:李国林 电话:010-64820445,13601132068
电子信箱:xinyong@ccesda.com
邮 编:100101
附件:
1. 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
2. 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3. 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注:附件1 word版可从协会网站www.ccesda.com直接下载)
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2023年 6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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